近日,为规范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档案管理,张家界市旅游工作委员会向全市印发《张家界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档案管理规定》,由张家界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张家界因旅游"立市", 因旅游"兴市",旅游资源普查是发展旅游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最近在全市开展的旅游资源普查是建市以来最详细的一次普查,搞好旅游资源普查,对发展全市旅游业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积极促进全市旅游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张家界市档案局在调查走访有关普查成员单位、了解普查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该文件,对旅游资源普查相关单位产生的普查工作档案提出了明确要求。该《规定》分四章十四条,从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档案的管理体制、归档范围、保管期限、整理方法、移交、保管保护、开发利用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可以有效地解决基层单位对如何确定归档范围、划定保管期限等业务方面难以把握的难题。 该《规定》的印发,也是张家界市档案局服务全市重大活动(事件)的又一举措。近年来,张家界市档案局主动为全市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提供档案工作服务、指导,并将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和重要意义的活动,如中央电视台"心连心"艺术团赴张演出、飞越天门山世界飞行表演等重大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表、音像、实物等档案资料接收进馆,长久保存。(严 晖、吴兰兰、满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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