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协助分管领导作好局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机关内务管理制度的建立补充与修改,内务管理、来往客人的接待、机关安全保卫、卫生等工作。 七、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务、统计、物价、审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按时审核、汇总、填报各种报表,及时搞好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工作提供服务。 八、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业务指导科(加挂法规教育科牌子) 一、业务指导工作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做好全市档案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负责起草全市档案馆、机关档案工作经济科技档案事业的业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标准。 (三)负责全市档案业务工作的计划安排,对市级机关、县市档案馆、经济技术领域和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检查、指导,开展档案业务咨询工作。 (四)参与全市重大活动、重点工程项目档案的鉴定、验收工作。 (五)负责组织推广档案现代化的应用技术。 (六)协助市档案馆做好档案收集和接收进馆工作,并积极开展全市档案保护技术指导工作。 二、法制教育工作 (一)负责组织《档案法》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 (二)负责制定全市档案专业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市档案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和专业技能的培训,档案宣传和短期培训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三)负责地方性的档案行业法规的制定和修改。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档案行政执法监督与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档案违法案件和严重档案违法行为,办理本局有关档案事务方面的行政诉讼事宜,制定执法措施; (五)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和抢救褪变档案技术指导工作以及档案科技业务咨询和组织科技交流活动; 档案管理科 一、负责应进馆档案的接收,档案资料的征集。 二、负责接收征集档案的整理、编目、鉴定、统计和各类检索工具的编制。 三、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包括网站维护、数据更新,馆藏档案数字化。 四、负责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工作,利用馆藏档案,搞好史料编研、档案展览。 五、负责档案资料的提供利用和档案史料的公布。 六、负责档案的安全保管工作,包括档案的抢救、修复和安全保护。 七、负责现行文件的收集和对外提供利用工作。 八、负责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和馆内各种仪器设备的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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