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档案馆是张家界市档案信息利用中心,也是我市重要档案保管基地之一。为了进一步丰富馆藏,更好地服务社会,也为了尽早将散失于社会的历史档案资料收集进馆,使张家界的历史文化财富得以长远留传和永久保存,张家界市档案馆特向社会各界征集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有关张家界地区各个历史时期具有特殊意义和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内容
1、建国前旧政权机关形成的档案资料。
2、建国前革命历史档案资料。
3、历代编修的各种古书籍、地图及家谱。
4、重要活动、重要事件或突发性事件形成的档案材料。
5、反映民风民俗、民间艺术的档案资料。
6、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张家界的档案资料。
7、市级以上领导在张形成的档案资料。
8、中国科学院、工程院两院院士的档案资料。
9、对社会发展进步做出突出贡献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专家、学者,全国劳动模范,以及工业、农业、科技、体育、文化、教育、卫生等各行各业名人形成的档案资料。
10、名优产品档案资料。
11、其他各种文字、声像、实物和口述材料。
三、征集要求
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和实物档案等各种载体均可。凡个人、家庭和单位珍藏的文字资料、声像资料以及各类实物均可向市档案馆提供。有关档案资料必须具有原始性、真实性。
四、征集方式
通过征集、征购、复制、摄录、寄存等方式收集有关档案资料。凡愿意向本馆提供档案资料的单位和市民,可先通过函件、电话、传真或E-mail等方式与本馆档案管理科联系。对于捐赠的特别珍贵的档案资料,本馆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颁发证书。
五、联系方式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教场路252号(市委大院内)
联系人:宋术秀
电话:(0744)8281176
E-mail:zjj@dazjj.com jssx117@sina.com ssx811@163.com
传真:(0744)8222619
邮编:427000
张家界市档案馆
200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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