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12月,国家档案局以8号令颁布《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以来,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并根据省局的工作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的通知》(张档发[2008]1号)文件,明确规定市直单位在2008年底分五批完成《表》的报审工作。
截止目前,按市档案局统一安排部署,经过宣传发动、组织学习、制发文件、试点培训、指导咨询等阶段,我市市直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8号令工作取得一定进展。第一批23个应报审单位中,已报送的有16个(其中7个单位提前报送),从报送报批稿第一阶段来看,大多数单位都能认真对待,按要求完成报审工作。有一些单位全力支持该项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动员各科室协助配合,完整细致地制定了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很好完成了报审工作。第一批审批单位按时报送的单位有农办、老干局、建设局、林业局、发改委、广播电视局、公路局、残联、粮食局、政府办、物价局、供销联社、台办、法院、人民医院、人大办。
为保证编制《表》的质量, 各单位按时报送到市档案局的报批稿,先由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专门人员进行初审,从初审情况看,大部分单位都能做到:一是材料报送齐全;二是编制《表》的体例、格式规范;三是条款名称能反映工作职能特色;四是价值划分准确。特别是有些单位档案工作人员,为按时完成修订任务,多次往返于市档案局和本单位之间,比如:林业局的易红梅、物价局的李英华、台办的钟为恒、人民医院的万敏琴、老干局的万英等同志。
经过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初审修改后,审查委员会将通过召开会议的方式集中审查。目前,第一批报批单位正在复函确认工作中。 第一批未按时报送的单位有纪委、编办、市委办、经委、旅游局、审计局、财政局、计生委、国土局、政协办、检察院。以上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表》的编制工作,务必在6月10日前把《表》补交到市档案局业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