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档发[2008]2号
各区、县档案局、市局各科室:
现将《张家界市档案局关于印发宣传贯彻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张家界市档案局
2008年2月29日
张家界市档案局宣传贯彻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实施方案
2006年12月18日,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发布了《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以下简称“8号令”),这是进一步推进机关档案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8号令”既是一部档案行政规章,又是机关档案工作的一个重要业务规范性文件。按照张档发[2008]1号文件要求,扎实做好张家界市各级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张家界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全市各级各单位严格按照“8号令”的要求,编制好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市档案局成立8号令贯彻实施领导小组即审查委员会,负责市直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审批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贯彻“8号令”的学习、宣传、培训、审查和指导工作。办公室设市档案局业务指导科(电话:8232877),领导小组即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于 平 市档案局局长
副组长: 朱长勇 市档案局副局长
严 晖 市档案局副调研员
成 员: 满 娅、李仕敏、宋术秀、唐建华
办公室成员由业务指导(法规)科人员满娅、李仕敏、吴岚岚三人组成,满娅、李仕敏分别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审查委员会下设三个工作组,每组联系一个区县,负责部分市直单位的指导、审批工作。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学习、宣传阶段(2008年2至4月)
1、下发《关于贯彻实施《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
2、完成市档案局、市政府办《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作为全市机关参考的范例。
3、建立市档案局信息网8号令知识宣传专栏,营造宣传氛围,使全市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尽快熟悉新的档案法规,及时掌握档案收集整理的新要求、新技术、新方法,促进8号令贯彻落实。
4、举办全市机关《规定》专题培训班。初步定于4月7—11日。
5、各区县档案局结合本地档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县宣传贯彻《规定》的实施方案,并于5月30日前报市档案局。
(二)实施阶段(2008年5月至2009年9月)
1、依据《规定》结合贯彻实施8号令,做好市直2007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
2、各组按条块开展调查、座谈,依批次指导市直机关各单位着手编制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3、2008年10月30日前,市直机关完成本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和审批工作。
4、2009年6月30日前,各区、县要完成区、县直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和审批工作。
(三)总结阶段(2008年10月至2009年10月)
1、将市直各单位已审批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编辑成册。
2、对各区县档案局、市直各机关贯彻施行《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
3、总结我市贯彻实施《规定》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档案局。
三、工作措施
1、注重调查研究,密切与省档案局及省、市相关机关的联系,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问题。
2、加强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工作。在《规定》实施的整个过程中,跟踪进度,详细指导。
3、严格把好审批质量关,保证这次任务又好又快完成。认真审查各单位报送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确保各机关单位制定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机关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提高机关档案工作水平。 |